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 胡靖 一、 毛泽东为什么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农地产权,是合作顺利的一个关键因素。经典的合作理论,一直是在分散产权的基础上,来探讨合作的形式。如消费合作、信贷合作、技术合作等。这些领域的合作,由于产权“私有”,各产权主体具有充分的“自愿”、“退出自由”等特征。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基调是全面深化改革。从当前中国实际国情来看,城市是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极,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城市的全面深化改革与农村保持相对稳定是相反相承、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关系。我们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有时候,不改才是最大智慧。本文作者以为,现行农村基本制度正是中国过去30年保持了发展中的稳定的秘密,也是未来30年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大制度红利之一。作者对三中全会《决定》涉农条款的解读,认真细致、逐字逐句,提出了与目前国内政策部门主流意见相当不同的看法,凝聚了作者多年实践思考的心血,非常精彩,值得细心研读。
要实现农民的中国梦,需要根本上瓦解流行的转型接轨邪教对于市场化和专业化的迷信,必须实现干部群众化和服务内部化。回到共产党那个老掉牙的口号“为人民服务”上来,这个口号意味着两个不许:不许干部利用权力和优势地位谋取私利和鱼肉群众,不许医生教师技术员等专业人士依仗优势地位最大化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是容许他们按照分工的原则获得稍微优厚的待遇,同时要以服务群众的精神来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也就是说,为人民服务恰好是站在转型接轨邪教的对立面上,这意味着发挥组织潜力需要超越有优势群体的私利最大化逻辑,要引入新的观念来塑造新人。一位安徽小岗村的党员宣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意味着要利用优势地位最大化私利,假如这个邪教教义永远得不到超越的话,显然,农民的中国梦问题就永远是白日梦,就像是小岗村得到那么多外部资源输入依然无法致富的现实经验所昭示的一样。解决农民的中国梦,不需要抛弃“为己”,也可以容许有优势的群体拿得多一些,但必须要超越优势群体的私利最大化逻辑,重建有优势群体的服务精神。
从今天中国工业所消耗的不可再生资源数量看,工业化的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本土资源所能够支撑的最大限度。而从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和多数人口仍然摆不脱农村根基的事实看,中国还需要大大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才能够解决农民问题。 非常有可能的是:中国必须准备在城市无法吸纳更多农业人口的情况下来解决三农问题。农民的收入问题乃至于全部三农问题的解决,就需要一个创新思路,尤
“要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2012年11月30日习近平中共中央召开的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障粮食安全对中国来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发生大饥荒,有钱也没用。”—&md
最近,新华社的一篇内部报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专题调研报告》在高层流传。这篇报告集中反映了学界对当前对土地问题的主流思考。其内容看似只针对农村,但其本质却是对国家土地制度反思。本文目的,是针对其中第二部分“改革宅基地制度盘活巨量农房资产撬动内需”,提出的对应的平衡观点。供有关部门政策研究时参考。 一、区位决定了“农村住宅问题”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并且实现了发展中的稳定。总结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其中重要一条是保持了中国土地制度的稳定。当前一个时期,因为资本过剩的原因,资本既有通过市场化来获得土地收益的动力,学界甚至政策部门也屡有通过土地制度激进改革来迎合资本需要的言论。笔者以为,在目前乃至未来30年时间,中国仍然应当坚持现行土地制度,千万不能推进激进的土地制度改革
有一种说法硬要把合作化事业与尚未实现的“机械化”扯在一起,这是彻头彻尾的胡说,假说没有权力的扶持,这种说法恐怕会被视为精神不正常。农业的家庭耕作有多么脆弱和不完善,对合作化事业的需要就有多么殷切,这个脆弱和需要乃是“古已有之”的。中国古代知识界的政策辩论中间,儒家和法家都曾经设想要“修复”家庭耕作的不完善之处,但是都没有成功。成
对于土地制度,很多人缺乏准确、深刻、简洁的概念体系进行分析,也不理解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什么。迄今为止,私有制、国有制优劣的高度意识形态化的争论还在进行,实际上,这对概念本身就是很不准确很不清晰的,在二者之间非此即彼的论调除了激发意气之争,对中国当下土地问题的讨论甚至会有误导的作用。 愚蠢的问题只能得到愚蠢的答案。本文以为,土地制度由对土地的财产权利和政府的
一篇“决定性”的文本,似乎令变化急剧,诸事激荡。我们当然要不止步,观静水流深,真相为何。此间行路匆匆,放缓脚步静心倾听是另一种体验。再改革的“快”预期下,“变革在脚下”是一系列漫谈,访谈对象都以脚步丈量过真实变化,又无一不呼吸温情与人性。他们的思绪,也可能是我们的位置,和历史自已有的节奏,或许,这也正是时下重重转机的缩影。 “三农&
本文意在从土地理论建构的角度表明《地权的逻辑2》建构有主体性的土地理论的性质。第一节概 述地权变革的理论建设现状,第二节概述《地权逻辑2》在土地理论建构的基本贡献,第三节则指出土 地理论建设的方向,强调厚重经验基础上的土地理论建设是当前方向。 一地权变革的理论建设现状 我国土地社会科学领域十分匮乏一种系统化的理论来回应新中国以来的土地制度变革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
农村住宅市场化政府依然要慎重 现在在郊区农村住房已经发生了市场化的转让,在很多其它地方也有类似情况,只要能够进入市场的农民住宅,客观上正在大量进入市场。同时也发生了相当多的有一定投资能力的市民进入农村宅基地转让和住房转让,这些市场行为客观上正在大量发生。所以我看现在的文件对于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应该算是一种迟到的认可。 但话又说回来,这并不意味着大家都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关于中国要进行激进土改的舆论充斥网络,这股舆论的要点是要推进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私有化不仅违反中国宪法,而且也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最大的国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国有9亿农民,包括其中2亿多进城务农的打工者和他们的家属,二是中国现在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于中等收入阶段,正奋力挣脱“中等收入陷阱”。任何政策和制度变化,必须考虑这两个基本国
允许农村建设用地自由流转,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从而形成了一个占农民5~10%的土地利益集团后,由于土地利益集团本身必然具有的寄生性和腐朽性,三农问题更加没有解决可能了。若我们不考虑建设用地区位因素及不考虑土地财政问题,而将问题简化,则是大量农村建设用地进入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结果不只是会破坏土地规划,导致中央调控政策失败,而且如此之多的建设用地入市,必然导致土地市场的崩溃。反过来,因为土地市场的崩溃,使农民腾出来的建设用地根本就无法入市,也就根本不可能达到所谓盘活土地资源和显化土地价值的目标。
一、合作化还是组织化:二元对立的制度设计理念 当前的中国农村正处于“千年未有之大变革”的年代,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正在快速解体,农业经营的市场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分散小农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切实保护农民的增收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力量逐步退出乡村社会,农村基层正
毛主席当年在农业上紧密依靠人民群众、接受有真才实学的专家建议,科学提出了“农业八字宪法”,在基本没有牺牲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动用地下水源、没有依靠进口的前提下,解决了七亿人的吃饭问题。毛主席当年的这些做法,至今对我们这个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就从农业角度,谈谈中国未来农业的放心。谨以此文纪念毛主席诞辰120周年。